仲裁的程序有哪些

仲裁的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提出仲裁申请** :
- 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 仲裁申请书应包含申诉人和被申诉人的名称、地址、仲裁协议、申诉人的要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及证据。
2. **受理阶段** :
-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请书后,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发出受理通知书,并通知被申请人。
- 被申请人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答辩书。
3. **组庭阶段** :
- 若当事人未能约定仲裁庭组成或选定仲裁员,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 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向双方当事人发出组庭通知书。
4. **开庭审理** :
- 仲裁委员会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通知双方开庭日期。
- 仲裁庭审理案件的形式可以是开庭审理,也可以是不开庭审理,依据双方当事人同意或仲裁庭决定。
5. **裁决阶段** :
- 仲裁庭在调查清楚争议事实并宣布闭庭后,进行仲裁庭评议。
- 按照评议中的多数仲裁员意见作出裁决,若不能形成多数意见,则按首席仲裁员意见作出裁决。
6. **裁决执行** :
- 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应遵照裁决执行。
以上步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需要注意的是,仲裁程序可能因具体案件情况和仲裁规则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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