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工作年限如何界定

劳动法对工作年限的界定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1. **起始时间** :工作年限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开始时起算,直至计算时止的时间。
2. **计算方式** :工作年限通常按照周年计算,即工作满12个月算作一年。如果当年工作时间不足一年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超过6个月也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算作半年。
3. **试用期** :试用期内的劳动者工作时间可以计入工作年限。
4. **合并计算** :如果劳动者因非个人原因(如精简退职)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5. **医疗期** :在计算工作年限时,不应扣除劳动者依法享有的医疗期时间。
6. **经济补偿** :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工作年限也是从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计算。
7. **连续性与合并** :工作年限可以连续计算,也可以因非个人原因中断后合并计算。
8. **特殊工种折算** :对于从事特殊工种和特殊工作环境的劳动者,工作年限可以进行折算。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确保他们在离职或退休时能够获得应有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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