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油国标执行标准

当前中国食用油的执行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酸价** :
- 花生油、菜籽油、大豆油、葵花油、胡麻油、茶油、麻油、玉米胚芽油、米糠油:小于等于4。
- 棉籽油:小于等于1。
2. **过氧化值** (每克或每千克):
- 花生油、葵花油、米糠油:小于等于20。
- 菜籽油、大豆油、胡麻油、玉米胚芽油、棉籽油、茶油、麻油:小于等于12。
3. **浸出油溶剂残留量** :
- 小于等于50 mg/kg。
4. **感官规定** :
- 具有产品正常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5. **其他标准** :
- GB 1534-2003:纯花生油。
- GB 1535-2003:纯大豆油。
- GB 1536-2003:纯菜籽油。
- GB 19111-2003:纯玉米油。
- GB 10464-2003:纯葵花籽油。
- GB 2716-1988: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 GB 13103-1991:色拉油的卫生标准。
- GB 15197-1994:精炼食用植物油的卫生规范。
- GB 44917-2024:食用植物油散装运输卫生要求(将于2025年2月1日正式实施)。
请注意,这些标准可能会随着时间更新而发生变化,因此在购买时建议查看最新的产品标签或咨询生产厂家以获取准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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